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22年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任成员。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7个;招聘计划25名 (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8月4日至8月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云龙校区崇德楼1楼组织人事处101办公室(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云龙示范区智慧路88号)。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如实填写《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④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⑤岗位明确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由组织关系隶属的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加盖党组织公章的书面证明。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2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报名者须持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码(绿码)、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有外省旅居史人员需提前2天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或通过“格防码”报备,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株,落地后24小时内再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建议在第7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考生健康情况申报表》(附件4)且体温正常(体温<37.3℃)、无咽痛、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到学校报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布。考试时间、地点见学校官网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所有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①应聘岗位代码01-15岗位:采取面试、试教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50%)。
面试、试教: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试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所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总分100分。试教主要测评应聘者所具备的教学能力,总分100分。
②应聘岗位代码16-17岗位:采取面试、笔试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
面试、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所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总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所具备的综合素质和文字综合能力,总分100分。
以上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试教、笔试、考察环节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编外合同制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审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与我校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三年。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聘期内工资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学校依据政策统一购买保险。
咨询电话:0731-28519108(组织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28519112(监察审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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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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